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新版《中央定价目录》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对《中央定价目录》(2015年版)进行了修订。修订后的《中央定价目录》突出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和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。按照电力和天然气价格“放开两头、管住中间”的改革思路,将“电力”和“天然气”项目根据自然垄断环节分别修改为“输配电”和“油气管道运输”,并进一步体现上网电价、销售电价和天然气门站价格等竞争性环节的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。
《中央定价目录》是规范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权限和范围的清单。本次修订除将“电力”和“天然气”项目分别修改为“输配电”和“油气管道运输”外,还删除了近年来已经明确放开价格或取消收费的定价项目,根据机构改革调整了部分项目定价部门,并对基础交通运输、重大水利工程供水、重要邮政服务等项目部分表述进行修改完善,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、规范化。
修订后的《中央定价目录》主要包括输配电、油气管道运输、基础交通运输、重大水利工程供水、重要邮政服务、重要专业服务、特殊药品及血液等7类16项。将政府定价范围严格限定在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重要公用事业、公益服务领域。